【荣誉奖项】我院荣获第十五届江西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日,江西省委、省政府下发《对于表彰第六届江西省文明城市江西省文明村镇和第十五届江西省文明单位的通报》,我院被授予“第十五届江西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我院继获得“江西省第十叁届文明单位”“江西省第十四届文明单位”后再次获此项殊荣。
一直以来,我院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狠抓部署和落实。十五届文明单位创建期间,学院每年印发和制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工作计划》、《文明单位创建责任分工表》、《文明单位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道德讲堂建设的实施方案》等各种制度和方案,保证了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开展了各类向上向善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实现思想道德和价值引领。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师生文体活动。学院还坚持以生为本和以“生态文明”为抓手,打造了平安校园,为师生创造了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
(作者:宣传部赖艳艳 编辑:张雯 审核:肖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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